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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第一批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漳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漳建审〔2022〕3号)、《关于有序推动建设工程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漳建筑函〔2022〕4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从4月开始开展漳州市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并告知企业应于今年6月前完成自查自纠。现根据核查方案要求,开展专项行动第一批次的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
一、核查事项
(一)核查对象:符合省厅列入第一批核查情形的企业(详见附件1)和未按规定提交自查自纠的企业(详见附件2)。
(二)核查时间:本批次核查名单内的企业核查整改期为:发文即日起-2022年11月19日,被纳入资质动态核查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在核查整改期内完成整改。
二、其他
被核查企业应于2022年9月23日前,派人到市住建局建筑业科领取本批次核查整改通知书,逾期未领取整改通知书的企业,视为已知悉本次核查事宜。
(三)被核查企业经过整改,认为满足相关要求的,可提前向我局建筑业科提出核查申请。
核查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该类别资质的升级、重组、 合并、分立及资质增项。逾期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的整改材料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联系人:林学钦,联系电话:2931236
附件:1.符合省厅列入第一批核查情形企业名单汇总表
2.未按规定提交自查自纠企业汇总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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