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厦门智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咨询热线 13385921580
相关分类
精彩关注
政策法规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政策法规 >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1-05-28 19:09来源:智磊企业浏览次数:469

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

  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批后专项核查的通知》(明建办函〔2021〕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市外整体迁入、重组分立、合并的建筑业企业专项核查工作。目前,企业已正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整改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资质材料:

  1.整改情况报告;

  2.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汇总表

  (系统截图);

  3.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职称证网查路径;

  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职称证网查路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业绩网查截图;

  5.企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申报前3个月中的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带查询二维码)。

  安许材料:

  1.整改情况报告;

  2.设置安全机构及负责人任命文件;

  3.主要负责人、专职人员安全员资格证书。

  要求:上述书面材料均要求与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一致。资质、安许整改材料分别装订,材料规格为 A4(210mm×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二、报送渠道

  被核查企业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将整改书面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住建局333窗口。

  三、核查方式

  1.分期分批进行审查每10个工作日一批;

  2.根据核查企业报送材料,核查企业相关主要人员现状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人员现状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在整改限期内继续整改。

  四、核查结果运用

  经核查,企业人员现状、技术负责人业绩、社保已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及时通报整改到位情况。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4日

本文非原创,来自网站转载


Copyright © 2019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西金融广场A座24楼

闽ICP备19021724号-1

厦门智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注福建建筑资质代办,福建建筑工程资质和福建人才代理,学历提升等相关业务,欢迎您来电咨询。

站长统计